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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04G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1592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1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832.92平方米
租赁期 5个月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房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李冰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210607650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4层04G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832.92平方米
房屋用途 已被删除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智园空间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京智办字〔2025〕166号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租金挂牌价 1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832.92 租赁期 5个月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日内,承租方需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押金。租金季度付。
租金调整方式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未缴纳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而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的出租方概不负责,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日内,承租方需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押金。租金季度付。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转租。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原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9月30日,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包含: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通讯设备;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含其一)。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20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获得最终承租资格或接到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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