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5号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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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三里屯雅秀商业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3.11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10029.7 | |
| 租赁期 | 9年6个月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9-1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6957440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三里屯雅秀商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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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5号七层711 | |||
| 注册资本 | 3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741556452T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13718290933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718290933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鑫帝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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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出租 | |||
| 建筑面积 | 10409.7 | |||
| 房屋用途 | 商业、综合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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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文旅[2023]外字19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整体到期。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2、本项目踏勘时间为项目公示期间14:00-17:00,报名前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联系预约踏勘,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盖章确认,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先决条件。 3、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13718290933。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11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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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0029.7 | |||
| 起租日 | 免租期 | 0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首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其余租金意向承租方每3个月支付一次,意向承租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本支付周期的租金。 2、押金为3个月租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用部分内部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费等承租方自行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商业综合体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2.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依照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租赁标的的全部物业工作及全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5.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