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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9号楼三层(2938.7㎡)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765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供销合作社
挂牌价格 3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938.7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031744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欧炳凤  / 联系电话: 66295697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供销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陈宝利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13号楼1层
注册资本 42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10176195X7
经济性质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出租方联系人 马楠 出租方联系电话 59621369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9号3层03层A03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1252.09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45次会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水:市政自来水接入,无二次供水系统,水费由物业公司收取。2.电:物业原有电力不支持增容,如需大功率用电,需自行增容,电费由物业公司收取。3.楼内设备设施由物业公司维护,维护费及相关责任由物业公司或承租方承担;如增加设备设施需使用楼顶,承租方自行与物业公司沟通。4.外墙为玻璃木材料,可开启扇为现状,不可增加。5.楼层称重荷载3.5kn/㎡。6.意向承租方需充分了解建筑物使用条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加盖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公章,报名时提交至北交所。《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938.7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4
租金调整方式 4年涨幅10%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度支付,上付;承租方按照三个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房屋押金,合同生效后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其他商业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在书面获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租赁标的进行适当装修改造。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或公共设施设备毁损或故障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恢复原状。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免租期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