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农光东里34号楼C座1-3层房屋出租(4202.77平方米)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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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昆泰静安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
| 挂牌价格 | 3.05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202.77 | |
| 租赁期 | 8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其他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11555200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昆泰静安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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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东里3号楼 | |||
| 注册资本 | 200RMB万元 |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751300557T |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康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718290933 | |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农光东里34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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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 建筑面积 | 5531.17 | |||
| 房屋用途 | 商业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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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朝阳文旅[2024]第6期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现存遗留经营方5家,现状交付后,由最终承租方负责承接或清退,但如因清退产生的各项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维稳等相关事项,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2.本项目踏勘时间为项目公示期间14:00-17:00,报名前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联系预约踏勘,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盖章确认,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先决条件,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3.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13718290933。 |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05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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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202.77 | |||
| 起租日 | 以租赁合同为准。 | 免租期 | 5 | |
| 租金调整方式 | 3年涨幅5% |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租金支付要求为先付租金后用房,押三付九,首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其余租金承租方每9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本支付周期的租金;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押金。 |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用部分内部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费等承租方自行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商业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4.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5.装修时承租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承租方应付全责,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保持现状(租赁标的可适租,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清洁且适宜使用)交付出租方,对于不符合上述状态或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