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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5号楼三层、四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443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 2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599.6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275392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华
注册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
注册资本 212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91023486303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住宿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亚坤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1071161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4号10幢等13幢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26987.9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2024年第17期总经理办公会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如在该楼加装电梯,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2、免租期:4个月(其中第一年1.5个月,第二年1.5个月,第三年1个月),如果中途退租,截止到退租日,按照一年一个月免租期计算,超出的部分需要在押金里面扣除。3、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意见踏勘确认书》,双方盖章。踏勘联系人王亚坤 13810711612:时间:披露期内。4、出租方以该楼现状出租。5、双方需签定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租赁合同》制式合同。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599.6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4
租金调整方式 2年涨幅8%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为半年付,先付后用,首年3个月的月租金额度作为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在承租期内,一切与承租方有关的费用,如供暖费、水电费、燃气费、网费、垃圾清运费、改造费、设备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对租赁场所进行装修(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租赁场所进行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或增加设备、装置),需在装修前将书面装修方案、图纸提交出租方审核,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方案后方可实施。出租方不因审核而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及物业管理机构所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且承租方应对因租赁场所的装修而导致的施工安全、质量和事故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必须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1)拆改房屋结构;(2)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的行为;(3)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情况。出租方在必要时予以协助办理,因向政府部门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在未获得出租方及物业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并完成办理所需的有关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部门的审批)手续前,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或改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单方面进行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的,有义务根据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2、承租方不得拆改或损害租赁场所主体结构。承租方不得安装、允许安装或容忍安装任何超出租赁场所电力设备荷载的或所耗费电力不经过承租方独立记录电表的设备、设施或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