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103号楼三层301号房屋出租(773.92㎡)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1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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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望京实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3.1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773.92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餐饮经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2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1730736000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 刘婉慧 / 联系电话: 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望京实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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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103号楼2层2-1 | |||
注册资本 | 200RMB万元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911101056336625732 |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出租方联系人 | 张霞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64728113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望京西园103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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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6579.8 | |||
房屋用途 | 商业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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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阳国际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出租房屋为三层部分房屋,现已空置;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对《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确认。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4、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14:00到17:00。踏勘需提前联系,联系人:张存 联系电话:64707343。 5、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简易装修,上下水、电、暖、天然气等设施完好,供电系统完备,可正常使用。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1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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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773.92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2 | |
租金调整方式 | 4年涨幅3%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租金支付要求为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2.《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除租金外,如有房屋水、电、通讯费、物业费、供暖费、修缮费、空调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消防器材、垃圾清理费用等按每月实际计算收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餐饮经营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主设备系统及外部形象的前提下,允许装修,费用自行承担。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4.装修时承租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承租方应付全责,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