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
登录 / 注册
4006186022 - 1112

首页 >  房屋租赁  > GL2024BJ1001598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环岛东南2170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598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挂牌价格 2.55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170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0-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7309952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王洁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龙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区西三旗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1020498766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刘泉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0103367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海淀区清河西三旗环岛东南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2170
房屋用途 经营用房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一般装修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于2024年10月14日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未搬离。 (2)该资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租方提供上述资料,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注册及经营相关资质等。 (3)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孙逊,联系电话:82910830,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4)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房屋挂牌价格。 (5)报名时须提交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5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170
起租日 原租户摘牌,合同起租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新租户摘牌,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免租期 1
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季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最后一年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1.水、电、供暖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物业管理费0.25元/天·平方米,第三年递增5%。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其他汽车维修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允许装修改造,租期内给予一个月的免租装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