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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北5号楼院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2BJ1001275
出租方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挂牌价格 4.5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536.9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2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于浒  / 联系电话: 010-83143058  | 部门负责人: 刘昕  / 联系电话: 010-66295769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德奇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58017022801
经济性质 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何雪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43916109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北5号楼院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2536.9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其他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电股资本【2021】763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不存在优先承租权等事项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5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536.9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5
租金调整方式 年涨幅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应于房屋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个租金支付期始,承租方应于上一租金支付期届满之日的1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应支付50万元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气、热、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其他仅限于作为酒店、公寓使用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乙方对租赁标的进行适用性改造(含装修、修缮及能源的相应改造等),应事先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在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查通过、履行相关建设审批程序后,取得施工许可和消防备案后资料报甲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员、施工现场的安全、火灾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为保证建筑物整体安全性,施工中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及承重部件。房屋装修改造完成后,由乙方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2、合同到期后,交接日房屋内原有设施设备被添加、更换或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