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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路1号房地产第1494号建筑1幢、1495号建筑1幢部分(2599.62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2BJ1001504
出租方名称 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
挂牌价格 1.9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2599.62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11-0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1668096000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房莉  / 联系电话: 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众勤
注册地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号
注册资本 22655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000101101505M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李秋香 出租方联系电话 1571297191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大兴县黄村镇兴华中路1号
房屋使用现状 自用
建筑面积 1600.7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京一轻经运发[2022]288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免租期3个月,不可转租。 2、兴全字第1495号房屋存放机器设备,须为出租方预留腾退时间预计4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始日起算)。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9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599.62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4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为半年付,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2、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支付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水、电、气、热、通讯、物业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物业费约为9.49万元/年,其他费用标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 承租方装修改造不得超出租赁建筑范围。 2. 承租方在进行装修改造前,应取得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文件并经产权单位审核后存档。 3. 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前,应将装修改造方案、设计图纸、施工方资质证明等材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 承租方可以在出租房屋原有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影响承租房屋的结构安全。 5. 房屋装修、改造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严格依照经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6. 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7. 本合同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返还租赁的房屋时,承租方对所承租的房屋所做的任何装修改造及添置物品等的处置,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